“铁矿石变局”的理性思考
    2010-05-24    作者:本报记者 李荣/采写    来源:经济参考报

  铁矿石谈判困局“根子在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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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业内人士说,发展需要付出代价,超速发展更要付出额外的代价。像中国铁矿石进口“一国两价”这样的先天制度缺失,其造成的“额外成本”也只能由我们自己来弥补。固然,矿价“双轨”引发了腐败寻租,其中不乏炒作和囤积居奇,其中肯定存在“虚假的繁荣”,但“你不可能要求别人主动为你挤除泡沫”,别人不会为你的额外成本“埋单”。中国钢铁业发展中一系列的“软肋”,必然会反映到矿价之中,“作为成本来倒逼制度的改革”。
  中国钢铁企业当然有权对三大矿的“傲慢”表达愤怒,这种愤怒甚至广泛存在于全球钢铁业内。在三大矿把“定价合约短期化和价格涨幅接近翻番”这两项“强硬”诉求推出后,欧钢联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口气指责三大矿涉嫌定价垄断,要求欧盟监管部门对其行为进行调查。日韩主流钢厂虽然率先接受了季度定价,但依然表达了“后续希望重新回归年度定价”的愿望。中钢协相关负责人曾对记者说,矿价谈判不能“一口价”,像最后通牒似的,“硬要我们接受”。宝钢集团负责人也表示,三大矿凭借目前的强势,在季度定价中,对依据什么指数,数据如何采集,如何参照,都不讨论,“今后市场变化了,会得到回报的”。
  但是,“话语权”不是在“愤怒”中获得的,而是要靠现实的力量来支撑,用宝钢前董事长谢企华以前说过的一句话来表达,就是“先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围绕铁矿石谈判表现出来的各种情况尽管错综复杂,但其最核心的基本线索还是供求关系。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国内铁矿石贸易秩序的混乱,直接影响了铁矿石市场供求关系的“清晰表达”。矿石谈判的困局,“根子还是在国内”。此次,中钢协与五矿商会联手出台了三项整顿措施:进一步严格进口资质审定;实行矿石一级代理制,不得进行二次贸易;建立矿石进口及流向的备案制度,确保矿石进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钢铁企业中。
  这是关乎行业信用的问题。在多年的矿石谈判中,出现了这样一个“有趣”但严肃的问题:国内业界几乎每年都会以“整顿钢铁业产能过剩、淘汰落后、理顺铁矿石贸易秩序”的措施作为谈判“砝码”,但最后实际的运行数据与之却是大相径庭,钢产量连创新高;淘汰落后往往成为扩充产能的“变相路径”;铁矿石贸易资质管理、严格实行代理制也还停留在“行业自律文件”中。这样的“反差”,直接影响到矿价谈判的成效。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到了对中国钢铁业“下大判断”的时候了,不要用“套语”替代真实的评估。这样才能顺应现实,解决问题。
  冶金工业规划设计院院长李新创等专家曾在一次研讨会上说,在实施钢铁业“十二五”战略规划编制过程中,有几个问题很难回答,但必须认真思考,比如,为何年年喊钢铁业产能过剩,国内钢产量却从1亿吨迅速扩张到近6亿吨;为何淘汰落后这样艰难;为何民营钢铁企业发展速度较快,与大型国有钢厂之间的市场利益关系如何协调,等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行业的一些根本性战略方向,只有在大方向上有把握了,才能在矿价谈判这样的具体操作中寻找到有效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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