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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网读书频道
《预算法修正案》亟须公开征求意见
腾讯选择了在香港上市,据说原因是离自己近一些,可以与投资人有更多交流的机会。同时,香港也是一个更加现实的资本市场,在这样的环境中从4港元成长到200港元的腾讯,又怎么可能不考虑股东对现金的偏好? 总结一下腾讯的这次组织结构调整,正面的结果是顺应了资本市场的要求,以规范化的方式进行企业管理,让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对腾讯大为满意。 但是,事物总是一分为二的。如果说腾讯的务实态度是正面结果,那么负面结果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压制了创新。不仅由于腾讯对内的循规蹈矩的策略和规范,更在于腾讯对外必须以不断倍增的业绩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在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双重制约下,想让腾讯由产品导向转向创新导向,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管怎么说,腾讯号列车一旦选择了充分利用用户平台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方向,剩下的就是依靠惯性滚滚向前。 如前所言,腾讯能持续成长,更多的是腾讯长期在用户身上的持续投入开始起作用。 这是腾讯最大的杀器。而对于另一家中国互联网的巨头百度来说,哪怕百度可以声称自己是中国第一大流量网站,搜索引擎市场占有率达到70%以上,覆盖中国95%的4亿网民,但因为没有一款用户黏性强的产品,因此真要说这4亿网民是自己的用户,自己首先底气不足。 但这并不是说流量不重要。互联网兴起之初,媒体认为互联网时代首先是一个抢夺眼球的时代,“流量为王”也成了第一代互联网公司信奉的法宝。但后来经过一系列演变,大家慢慢发现,做流量不如做联盟,做联盟不如做导航,做导航不如做搜索。 如果这句话到这里结束的话,做搜索的百度应该是最高兴的,但这句话后面还有一句:做搜索不如做客户端。 腾讯做的就是客户端。 从“流量为王”到“客户端为王”,其实也就是近几年的事情。在门户网站时代,互联网的信息是有限的,入口也是有限的,只要做出东西来,用户就会蜂拥而至。而随着信息的爆炸式增长,门户时代慢慢过渡到搜索时代。但随着网民技能的进一步提高和上网习惯的改变,笑到最后的,还是客户端。 最后,由于在目前的预算体制下,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社会公众来说不公开透明,每年的财政支出和项目建设资金也不受任何(包括人大代表)的实质性的约束和制衡,这就为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寻租预留了空间、机会和可能。近些年来,政府官员贪污腐败的大案要案不断发生,屡治不果。尽管中纪委、审计署和反贪局不断加强对政府公务员的贪污腐败打击力度,但贪污腐败案件仍不断曝光。这说明一些政府官员的腐败寻租是有制度原因的,即与我们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密切相关。 既然现有的政府财政预算制度存在着种种弊端,从预算制度改革上启动我国政府体制乃至整个政治体制改革,已经到了势在必行和刻不容缓的地步了,而修改已经不适应当今市场化了的中国社会、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巨大条件的1994年制定的《预算法》,乃是这一改革的关键一步。 《预算法》修订的艰难“博弈历程”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1994年3月2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1995年11月2日,国务院第三十七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即时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预算法》和《实施条例》构建了迄今为止我国的财政税收体制的基本框架,其实质是确立了目前的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财政体制。现在看来,尽管1994年通过的《预算法》有诸多弊端,但自1951年8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预算决算暂行条例》,到在1988年3月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马洪等32名代表提出了制定预算法的议案,再到1994年我国第一部《预算法》的制定、颁布和实施,我国政府预算制度也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然而,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怎么发达,国民经济总量还很小。当时,每年政府财政的总盘子还只有5000多亿元。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政府财税收入的大幅增加,在1994年的《预算法》和1995年的《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不久,诸多问题和弊端就很快出现了。这种种弊端和问题,被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归纳为6个方面:对预算编制完整性缺乏明确表述;对规范预算管理执行缺乏严格的约束;对财政机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明确的表述;对地方政府的债务审批、管理、使用、偿还等缺乏具体的规定;对预算监督和违法行为追究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对预算公开缺乏明确要求等(见《财经》记者王毕强的《预算修法有限进步》一文)。于是,1997年,全国人大提出了修改《预算法》的动议。后来,经全国人大有关部门与国务院相关部门的反复协商,在2004年全国人大正式启动了《预算法》的修订议程,并在2006年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牵头起草了《预算法修正案》第一稿。据悉,这一预算法最初修正案,曾借鉴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预算制度的优长和经验,强调了对政府部门的财政收支预算及其执行的限制和监督,是一部比较接近现代民主政治精神的草案。然而,这一最初修正案草稿招致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质疑和抵制,后来被束置高阁。 由于1994年的《预算法》和现行的财税体制和预算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且这些弊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财政收入的蛋糕越做越大而愈来愈突出,结果,无论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有关官员、全国人大和政协代表,还是我国的财政学、税法学的专家,乃至一些宪法学和经济学的学者,以及一些关心中国未来改革进程的社会有识之士,在近些年来一直呼吁和敦促重新修订《预算法》。结果,在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决定重启预算修法进程,并成立了由全国人大预算工委主任高强牵头,由人大预工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等十几部门联合组成的新《预算法》起草小组。这次重启预算修法,与上次由人大预算工委单独牵头起草有很大不同。这次是先由全国人大预工委和财政部先分别起草一份草案,随后在2010年“拼出”一个双方共同认可的“修正案(草案)”初稿,最后又在国内一些部门和专家学者之间小范围地闭门征求意见(笔者曾参加了一次讨论会),进行修正。经过内部复杂的“博弈”和多年的蹉跎,2010年12月,全国人大预算工委最后将预算法修正事宜转交给了国务院。在2010年和2011年,时有传出新预算法草案“上会”(审议)的消息,但至今这一《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仍没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 2011年12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一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接着,在12月26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据新华社12月17日的新闻稿称,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通过的新预算法,其修订的基本原则是:“一、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二、健全财政管理体制。各级政府之间应当建立财力保障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三、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做到规范、公平、公开。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完善预算审查监督。”据称,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在2012年的适当时候将草案“上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何时把《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全国人大的立法惯例,新法的制定和现有法律的修订,均须事前在人大的网站上先挂出来,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从社会各界所征求到的意见,对法律草案加以完善修改,然后再“上会”审议并经人大投票通过。例如,全国人大已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网上挂出些时日了(自2011年8月30日起),经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学界的意见、批评,反复修改后,今年的“两会”上才最后经人大代表投票通过。 石中玉二话不说,立即躬身退下,识时务者为俊杰。 望着她像被鬼追似的逃走,慕容恪眯起了眼睛。 这个小家丁与众不同啊,胆子大,性子烈,偏偏能忍耐,关键时刻又很狡猾,这些矛盾的品质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实在让人琢磨不透。不会是有特殊来历吧?不会又是某些人派来针对他的吧?如果是,那倒好玩了,他被困在京都,不能回封地去,总不能太无聊啊。 “那个低级家丁叫什么来着?”他随口问道。 立即有知情人上前回报。 慕容恪听了,没再说什么,而是躺回到藤椅上去。自有解语上前,打发送饭的小丫鬟们回去。然后又连同素裹和银盘,帮着轻烟把满地狼藉打扫得干干净净。 不管粗活细活,只要事关慕容恪的,都是她们四个一手打理,从不假手于人。因为她们都知道,殿下不喜欢陌生人靠近,或者碰他的东西。尽管在这裕王府里,除了主子,就数她们四个地位最高,甚至在信任程度上,连侧妃赵碧凡也不及她们。不过,裕王似乎对那个叫石中玉的低级小家丁特别有兴趣,她们交换着眼色,却不说破。 而另一头,石中玉正走在回东厨房的路上,为做什么吃食而发愁。 并不像很多白领女性那样基本不做家务,她能烧一手好菜,懂得照顾老人和孩子,能赚钱养活自己,正派善良,长相不错。悲催的是,这样的五好新女性,重生前居然没有男人欣赏。 她不会烧素菜,因为她是无肉不欢的人,现在那个“妖道”要吃斋,她实在没什么办法。除非炒两棵青菜,不过那样又显得太简单了。想来想去,当年为表姐的女儿做过婴儿辅食,虽然味道太淡了,但胜在样子好看,再来点零食就可以了吧?再多的花样她真的想不出了。恨死了,当初为什么不考个厨师证书再穿越? “哟,怎么水淋淋地回来了?”一进东厨房的门,就有眼尖的媳妇看到石中玉的狼狈样子,很夸张地大叫起来,刚好让整个东厨房里的人都听到。 于是,呼啦啦地跑出来一群女人,像看外星生物一样看着石中玉。 “难不成掉湖里了?”有人略带点同情和好笑地问。 “出了什么事?”还是范家嫂子这当领导的正经些,直接问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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