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探索差异化绿色信贷支持、持续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等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聚焦重点领域,稳步提升产业绿色金融新优势。支持制造业和金融机构积极转型发展,做大产业绿色金融规模;打造标杆示范,营造绿色金融创新合作新范式。加强产业项目组织协调、“股贷债保”联动和招投联动,评价推荐先进绿色低碳技术、优质企业和绿色项目,推动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与绿色金融创新融合的产品和服务试点与推广应用,做大绿色低碳产业规模;丰富配套资源,积极构建产业绿色金融新生态。加强政策创新,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金融资源与绿色低碳产业政策有效衔接。
绿色金融是支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力支撑,围绕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绿色制造融资渠道,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点。
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绿色金融创新试点。一是探索差异化绿色信贷支持;二是持续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强化对链主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通过应收账款、票据、仓单和订单融资等方式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绿色转型发展;三是支持开展碳金融试点示范,推动绿色金融在碳资产、碳金融的产品开发和应用;四是探索优化绿色金融管理新举措,探索推动绿色保险创新合作新模式,降低绿色低碳新技术研发试错成本,探索建立绿色项目风险共担机制。
为此,通知提出相关支持方式,主要包括建立绿色企业库、绿色项目库和绿色产融专家库,提供多元化针对性绿色金融产品,以及发布年度绿色金融推荐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