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对国家税务总局建湖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来说只是平常的一天,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进入大厅取号、排队、办理、离开大厅,就如同过去的无数个工作日一样井然有序,有条不紊。但对于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的退休老教师们来说却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终于把房产证办下来了!多亏了你们税务干部帮助我们解决问题……”在建湖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江苏省上冈高级中学的退休老教师难掩激动之情,手捧印有“热心服务,廉洁高效”八个大字的锦旗,当面感谢为他解决难题的税务工作人员。
原来,上冈高级中学有一座上世纪90年代的集资用房,因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能顺利办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窗口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引导退休老教师到税费争议调解室,第一时间向税务局与不动产中心联办的窗口负责人陈步刚汇报。
“你好,我是建湖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分局长陈步刚,负责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工作,也是一分局‘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的调解员,由我来负责解决你的问题,可以吗?”为更好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税费争议,经建湖县税务局统筹安排,第一税务分局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枫桥式”税费争议调解室。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是陈步刚的专长,他不仅精通税收政策,而且熟悉办证流程,由他来担任此次争议的调解员最为合适。
“我们住这里几十年了,现在还没有拿到房产证,快帮我看看能不能办证了……”退休老教师吐露了他的烦心事。
调解员陈步刚认真解答:“我们非常理解您的难处,请您放心,您的诉求我们已经了解,我们一定尽快想办法解决。您看我们方不方便留个联系方式,天气这么冷,有什么情况可以打电话或微信沟通。”感受到调解员积极处理问题的态度后,退休老教师的情绪缓和了许多,表示愿意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核实。
根据前期调查核实情况,调解员陈步刚积极对接“枫桥式”争议调解中心,共同研究处理,同时加强与不动产登记部门联动,积极为纳税人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最终,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中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的规定,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及时为纳税人开具了契税免税证明,解决了纳税人办证过程中的难痛点问题,获得了上冈高级中学教职人员的一致好评。陈步刚表示:“这都是我们该做的!我们将不断提升对自己的工作要求,服务好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
红色的锦旗激励了税务窗口的每一个人,大家纷纷表示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学习,也更加坚定了履好职、尽好责的信念,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