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以来,多家险企因套取费用等连续被罚。
12月1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3〕38号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因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处罚款9万元。
12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金监罚决字〔2023〕54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因虚列绩效套取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处罚款48万元。同日,其发布的新金监罚决字〔2023〕52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支公司也因虚列绩效套取费用被处罚款35万元。
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23号显示,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虚列会议费套取费用,提供虚假的保险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7项事由,两家公司合计被罚款241万元,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罚。
11月2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国金罚决字〔2023〕17号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因销售误导、编制虚假方案套取费用、强制搭售被处罚款43万元。11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国金罚决字〔2023〕12号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因虚列业务及管理费、直销业务虚挂中介套取费用等,被处罚款50万元。
业内普遍认为,针对分支机构和业务人员在内控管理执行、合规意识不到位所导致的监管处罚以及由此所暴露的问题,险企应该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流程,狠抓内控执行,持续深化内控合规文化建设,有效提升公司的内控管理水平。
在处罚相关政策方面,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定义,实施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守处罚法定、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基本原则。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明确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明确银行业保险业从轻、适中、从重罚款幅度标准,以及违法所得认定、计算方式等。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办法》答记者问时表示,制定《办法》是总局落实《行政处罚法》的重要举措,并对涉及裁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处罚种类适用方面,考虑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使用频率较高,明确了罚款的裁量幅度标准,违法所得的认定及计算标准等。强化自身约束方面,对于在行使处罚裁量权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