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不规范,差旅费审批有漏洞,专家评审费用未制定相关制度,购置资产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同时还有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报销的问题向巡察组详细说明一下;我们在监督过程中还发现一些问题,你们在巡察期时可以深入了解下……”。
这是烟台高新区工委巡察组在对村(社区)巡察进驻前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各监督部门开展巡前会商时,各监督部门反馈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
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综合平台作用,烟台高新区研究制定了《高新区纪监巡审“四位一体”贯通协调工作办法》,明确建立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在工作计划制定、机制体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工作中的配合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同时烟台高新区巡察机构与其他监督部门建立了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烟台高新区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中采取“巡审联动、先审后巡”的方式,授权负责审计工作的同志担任不驻组的巡察组副组长,抽调纪检监察、财政、政法领域的同志参与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凝聚监督合力,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