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泽达易盛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以下简称“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同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也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泽达易盛案投资者授权委托的公告》,公开征集投资者授权委托,申请参加泽达易盛案普通代表人诉讼,并申请转换特别代表人诉讼。征集期限为7月20日起至7月26日24:00前。
根据公告,参加诉讼依据为《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5号,以下简称最高院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67号)、《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特别代表人诉讼业务规则(试行)》、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9号),以及上海金融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针对征集投资者范围,公告显示,根据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征集范围为自2020年6月2日(含)至2022年5月11日(含)期间买入、并于2022年5月11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被告泽达易盛的股票(包括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证券代码:688555),且与该案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
索赔对象方面,根据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被告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投服中心表示,将在材料齐备的适格投资者中按申请时间先后排序,接受前50名投资者委托。投资者可通过电脑或手机在中国投资者网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电脑端可点击https://www.investor.org.cn/uc/checkPersonalInfo?caseId=98 ;手机端可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