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下简称央行)上海总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国泰君安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罚95万元。同时,国泰君安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王吉学因对此负有责任,被罚4.25万元。这是2023年开年以来,券商接到的第一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下简称《反洗钱法》)的罚单。
此前发布的《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正)》第九条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则提到,如果金融机构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行为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在2022年,曾有多个券商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涉及广发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中天证券、国信证券等,违法行为类型较为相似。2022年9月,广发证券福建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福州中心支行处以57万元罚款。时任广发证券福建分公司负责人卓文被处3万元罚款、财富管理部负责人林楷然被处1.5万元罚款、柜面业务运营部负责人沈娜娟被处3万元罚款。
2022年6月,据香港证监会网站披露,因没有遵守有关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光大证券全资子公司光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被公开谴责并罚款380万港元。同月,海通证券宁波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宁波市中心支行罚款30万元。时任该营业部总经理梅文胜、合规总监陈小萍均分别被罚2.5万元。
2022年2月,中天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沈阳分行罚款137.1万元。时任中天证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李伟东被罚2.1万元、经纪业务事业部总经理徐秋炯被罚3.1万元。同月,国信证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105万元。时任国信证券集中运营总部总经理胡忠孝被罚4.25万元、经纪事业部副总裁谢青被罚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