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简称《清单》)正式实施。实施一年多来,成效十分显著,不仅有效降低纳税人税收遵从成本,同时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也显著提升。
在江苏阜宁某建设公司担任财务会计的小陈表示,“首违不罚”以包容的态度、柔性的执法,很受纳税人特别是财务人员的欢迎。她说,今年10月份,家里老人生病,她请假在家照顾,因为自己的疏忽错过了申报。按照以往规定会受到税务处罚,甚至影响公司的纳税信用,但在“首违不罚”实施后,及时进行了补申报,就不用处罚,更加人性化。
阜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李宇介绍道,对于《清单》上的事项,纳税人是年度内第一次发生,在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后,可以不予处罚。“我们会耐心地给她讲解轻微违法‘首违不罚’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让纳税人感受到税务刚性执法中的‘柔情’,引导纳税人更好地遵从。”
“虽然‘首违不罚’给了我们一次更正补救的机会,但我也时刻提醒自己以后一定要更加仔细地工作,自觉遵从各项税收管理规定,不能再发生同样的错误。”在顺利完成补充申报后,小陈感慨道。
《清单》的实行既减少了纳税人税收遵从的成本,也减轻了税务部门的工作负担。阜宁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吕月生介绍:“给首次违法且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纳税人一次改正机会,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纳税人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提高税法遵从水平,体现柔性的纳税服务,释放执法的温度。”
根据“首违不罚”一年来实施情况分析,逾期未申报事项占比较高。为了减少纳税人在申报事项上的风险,阜宁县税务局在每月申报期截止日前,组织人员梳理应申报未申报企业名单,通过“盐税通”、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提醒,同时,在“首违不罚”后,还对相关企业会计进行教育培训,真正做到大幅度减少轻微违法情况,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
“‘首违不罚’政策是真的好,税务部门的同志不仅给了我纠正改错的机会,还耐心地辅导我怎么填报申报表,对于我这种刚开始做生意的创业者来说真的是受益匪浅。”阜宁县文梅日用品门市的负责人姚文梅说道。
今年以来,阜宁县税务局累计处理符合“首违不罚”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800余次,较以往实现明显降低,纳税人满意度也显著上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提升‘首违不罚’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为阜宁经济发展打造公平透明的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阜宁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陶青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