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称,公司拟以部分购房应收款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据此,公司拟受让特定项目公司/售房人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应收账款,并以此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公告显示,该专项计划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
9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称,公司拟以部分购房应收款为标的资产开展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
据此,公司拟受让特定项目公司/售房人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应收账款,并以此设立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公告显示,该专项计划产品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