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自今年4月24日正式部署开展的“2015证监法网”行动,已在180天内集中打击了7批不同类别共106起重大案件,其中过半已陆续进入行政处罚和发布环节。近期部署第7批针对股市异动期间操纵市场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这批案件共30宗,其中12宗调查、审理完毕,并已进入告知程序。这12宗案件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介绍。
180天集中打击7批106起重大案件
邓舸表示,“证监法网”专项行动启动迄今,已在180天内集中打击7批共106起重大案件,其中过半已陆续进入行政处罚与发布环节,22起集中移送公安机关,对93名涉案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证监会已分别于4月24日、5月8日、5月22日、6月5日、7月3日集中部署了5批案件。分别为:12起涉及全市场多种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10起案件主要针对新三板市场五类突出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12起主要针对市场反映强烈六类市场操纵行为的案件;16起主要针对严重扰乱信息传播秩序五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10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
除前述已发布的5批案件外,证监会于8月6日部署了第6批16起场外配资违法违规案件,涉及3家网络公司、8家配资公司及5家证券期货公司。针对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重要交易日、关键时点、重点账户,滥用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的行为,又部署了第7批共计30起操纵市场案件。第6批、第7批两批案件的处理结果已自9月11日起陆续发布。
邓舸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拟对1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12起案件属“证监法网”第7批案件的一部分。
他表示,这12个案件具有四方面特点:一是参与主体种类多样,既有公司,也有个人;既有境内公司,也有境外公司;二是部分操纵行为系不同市场主体合谋进行;三是涉案金额巨大,手法新颖,当事人通过滥用交易规则,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影响市场机制和作用的正常发挥,对证券市场起到了助涨助跌的作用,加剧了股市的异常波动;四是部分操纵案件还伴随信息披露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下一步,证监会将采取专项执法与常规案件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对各类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以维护市场秩序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2宗市场操纵案罚没款超20亿元
证监会拟处罚的“证监法网”第7批案件中12宗市场操纵案罚没款金额总计超过20亿元。其中,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一案的罚没款总计就达到约12.9亿元。
邓舸表示,12宗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操纵案件主要发生在今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包括5种类型。证监会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拟对涉案违法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罚。
第一类为3宗操纵ETF案件,包括济南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100ETF案、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操纵50ETF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