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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债券发行人未按时披露中报 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2026-11-06 记者 罗逸姝 实习记者 赵月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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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至11月5日19:00,深交所网站陆续披露七则债券纪律处分公告,对七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七则公告指向同一项违规行为:相关主体均未按期披露2026年中期(半年度)报告。

具体来看,处分决定涉及主体有: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七家主体此前均因未按时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被深交所实施过纪律处分。本次再度触碰信披红线,决定书中均明确说明为“再次违规”。

在责任认定上,深交所认定相关公司未能遵守本所规则规定;相关当事人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对七家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七则公告均显示,相关违规行为及处分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当事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请复核。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天津市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房地产为主业;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深耕显示材料领域;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液晶玻璃基板和光电显示材料供应商;祥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畜牧业;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包括Ku/Ka/THz在内的高频谱技术研发与应用。

深交所网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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