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芯股份”,688110.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蒋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决定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东芯股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以及对时任公司董事长蒋学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内容显示,经查,东芯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是对子公司管控不到位。公司对子公司Fidelix Co.,Ltd.(简称“Fidelix”)管控较为薄弱,未能执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是相关年度财务报表披露不准确。2018年12月,子公司Fidelix对外销售一批存储芯片273万美元,公司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于2019年确认收入,并于2022年对应收账款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披露不准确。
同时,东芯股份还披露了关于Fidelix收到韩国证券期货委员会监管措施的情况。根据Fidelix向公司报告的信息,韩国证券期货委员会于近日就Fidelix以前年度销售活动及相关管理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对Fidelix采取罚款、指定审计师3年及相关责任人员处理等监管措施,其中,相关罚款尚待韩国金融委员会最终决定。Fidelix已按照韩国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芯股份表示,近年来,公司已持续加强对Fidelix的管理,督促其推进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整改完善,不断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修订相关制度和业务流程,强化会计处理的审核、批准及事后检查,并配合公司持续完善相关管控机制。同时,Fidelix已引入新的ERP系统,推进销售、采购、库存及会计等主要业务流程的整合管理,加强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管理以及会计处理审核和批准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与监督,持续提升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同时,东芯股份表示,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目前,公司及Fidelix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整体经营情况保持稳定,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公司及Fidelix将进一步完善境外子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