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晚间,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广糖”,000911.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合计被罚530万元,罚款总额为93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ST广糖存在两项违法事实。其一,子公司南宁云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鸥物流”)跨期确认部分运输仓储业务收入,导致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76.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18.88万元;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529.7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69.99万元。其二,云鸥物流在未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下确认收入,且业务终止后未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878.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0.66万元;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1878.20万元、虚减利润总额400.66万元。两项合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2355.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019.5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0%、119.20%;2024年虚减营业收入2407.9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869.33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4%、72.50%。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ST广糖罚款40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罗应平罚款200万元;对时任董事、总经理刘宁罚款110万元;对时任董事、总会计师黄毅罚款80万元;对时任副总经理周新华罚款70万元;对云鸥物流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莫庆联罚款70万元。
*ST广糖公告称,上述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此前公司股票自2026年7月20日起已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财务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ST广糖实现营业收入15.82亿元,同比增长17.39%;归母净利润亏损1602.86万元,上年同期盈利912.3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