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间,新亚制程(002388.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公告,浙江证监局在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子公司重大债务及公司为前述债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未及时披露前述债务涉及的重大诉讼纠纷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王伟华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王伟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新亚制程于2026年6月5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王伟华已不再担任公司董监高。
公司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同时说明,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郑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