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力度持续加码。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保险机构(含分支机构)收到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及派出机构、央行、证监会的罚单合计899张,较去年同期增长10.44%,罚没金额合计约1.95亿元,销售行为违规成为罚单“重灾区”,更有54名从业人员被禁业。
百万元以上罚单频现
从被罚机构类型来看,保险机构收到899张监管部门罚单中,财险公司、寿险公司分别被罚486张、408张,占比分别为54.06%、45.38%。其中,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罚单数量位居前三,分别被罚64张、55张、51张。
从单次罚没金额看,百万元以上大额罚单更是密集落地。企业预警通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保险机构罚没金额合计约1.95亿元,单笔百万元以上罚单16张,合计被罚3020.67万元,占总罚没金额比重达到15.52%;单笔被罚300万元以上的有3张,涉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或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监管部门对其警告并罚款386万元,对山东分公司罚款60万元、福建分公司罚款35万元。与此同时,华安财产保险的相关责任人员也一并被罚,袁秀奇等13人合计被罚84万元。
太平财产保险因未按规定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报送数据不准确,跨区域开展业务等,被罚373万元,7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62万元;新华人寿保险因对受托人投资行为监督不到位,费用分摊不准确等,被罚327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49万元。
从罚单情况来看,监管部门落实“双罚制”力度不减,大多数罚单均同时指向保险机构及相关责任人。今年前8个月,共有1454名保险机构相关责任人被同步追责,其中,54名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禁业处罚,11人被终身禁业,其他人禁业期限短则1年、长则21年,监管问责力度显著提升。
销售违规罚单数量居首
从罚单披露的违规领域看,销售行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最为高发,相关罚单分别为450张、391张、183张;承保与理赔违规、从业人员违规、资质与许可证管理违规、保险资金运用违规、反洗钱业务违规、关联交易违规也分别有57张、37张、22张、9张、6张、4张,占比虽然相对较低,但同样不容忽视。
销售行为违规位居各类违规原因首位。具体来看,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罚单162张,虚假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罚单131张,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罚单99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罚单43张,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罚单40张,虚假或违规宣传的罚单26张。
部分保险机构更是频现销售违规罚单。今年1月,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电话销售中心因欺骗投保人被罚10万元,阜阳中心支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中介被罚32万元;今年5月,韩城支公司因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收益被罚22万元;今年7月,曲靖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利用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15万元。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分析指出,保险公司首期佣金占保费三至四成,续期骤降,自然会鼓励保险公司“重签单、轻品质”;加之保险合同专业壁垒高,部分投保人难以判断产品真实价值,信息不对称为误导提供了天然操作空间,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违规行为已形成“购买信息-礼品引流-集中宣讲-虚构政策-逼单成交”的系统性链条。
保险领域销售乱象正呈现隐蔽化、多元化趋势。今年3月,复旦大学保险团队发布的《2026年保险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指出,当前短视频、视频号、直播等新媒体渠道,已成为保险违规营销的高发地,大量保险机构、中介及从业人员,通过短视频、直播内容实施虚假收益误导、违规风险引导、主体信息造假、非法业务推介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合规文化不能寄望于道德自觉,关键在于从制度根基上重塑销售逻辑。”田利辉表示,今年已有《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保险产品适当性管理自律规范》落地实施,但制度供给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执行刚性,业务系统须内嵌适当性拦截,匹配不符则自动锁单,杜绝人工变通;佣金结构需从一次性前置转向递延发放,建立追索扣回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