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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超17亿元 *ST利达及5名责任人拟被罚3840万元
2026-09-08 记者 桂榕 来源:经济参考网

9月7日,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利达”、柯利达,603828.SH)公告称,公司及5名相关责任人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且多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及虚假记载,公司及5名责任人拟合计被罚3840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柯利达及其子公司在不具备业务实质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江苏森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苏州驰冠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柯利达集团”)及柯利达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顾益明等相关银行账户,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03亿元。

具体来看,各年度占用情况为:2020年发生额4.49亿元,余额为1.34亿元;2021年发生额6.56亿元,余额为3.21亿元;2022年发生额5.97亿元,余额为3.19亿元;上述发生额分别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61%、51.90%、66.05%。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月至6月未新增占用,余额分别为2.94亿元、1.17亿元、1.17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4%、15.02%、14.86%。

与此同时,柯利达在2024年报中披露,公司2023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0亿元,余额为490.3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公司称关联方已于2024年底前归还本金。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同的内容。上述披露与实际情况不符。截至2026年4月22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4月28日,公司在2025年报中披露了2023年以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江苏证监局认定,柯利达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如实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ST利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900万元;对时任董事长顾益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20万元,同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孙振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80万元;对时任董事顾龙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80万元;对时任监事朱怡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50万元;对时任董事、总经理鲁崇明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1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ST利达主营业务为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财务数据显示,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4亿元,同比下降53.86%;归母净利润亏损4551.09万元,上年同期盈利1005.62万元,由盈转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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