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非车险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十五五”期间,通过综合治理,非车险市场无序竞争得到有效整治;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经营主体经营能力有效提升,良好行业生态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积极构建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非车险市场体系。
据了解,《方案》延续《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严监管强监管要求,立足非车险业务的多样性、复杂性,明确监管要求的实施路径、治理方向,旨在有效治理非车险市场无序竞争,部署长效化治理举措,积极构建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的非车险市场体系,促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从强化产品源头管理、推动业务稳健经营、夯实系统数据支撑、规范中介业务行为等方面对非车险市场治理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在强化产品源头管理方面,《方案》强调,健全产品监管政策体系。修订产品开发指引,完善开发管理要求,强化规范引领。完善产品备案标准,优化备案要点,动态发布产品问题清单。分险种、分阶段推进非车险存量产品重新备案,加快产品清虚提质。压实开发管理主体责任。财产保险公司应健全内部审核机制,审慎论证产品开发必要性,持续提升条款合规性、费率科学性;落实产品管理委员会机制,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审议产品开发管理重大事项;完善追责处罚机制,强化产品开发管理人员履职尽责。
在强化业务内控管理方面,《方案》提出,财产保险公司应全面完善风险管控体系,压实管理责任,提升合规水平;健全保费收入管理,严格执行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加强重点业务风险识别管控,严控高风险业务,优化长期严重亏损业务,关注高增速业务。财产保险公司应加快改革转型,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加大资源投入,完善组织架构、信息建设、考核激励,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主动对接国家战略,聚焦绿色低碳、智能制造、低空经济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多样化专业性保险产品和服务。
此外,为规范中介业务行为,《方案》指出,保险中介机构应真实准确核算各项收入支出,严禁虚假核算、账外经营;严禁以限制招标资格、设置相关评分项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开发不符合要求、与已备案产品无实质差异、缺乏实质保障内容的保险条款费率;加快价值转型,提供差异化专业化服务。规范互联网平台保险业务。防范互联网保险业务营销宣传、渠道合作、投保理赔等环节潜在风险。规范互联网平台利用“流量优势”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派出机构、行业组织、财产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做好《方案》落地实施,有序开展非车险产品重新备案,建立健全非车险行业规则与基础管理制度,持续深化业务风险管控与流程优化,引导经营主体错位发展,推动非车险业务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