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将正式施行。随着新规落地,个人贷款息费披露机制将进一步完善,以往部分业务中存在的收费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有望改善,个人贷款市场秩序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今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规定》,明确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厘清个人贷款市场各方责任义务,旨在维护个人贷款市场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仍存在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不少消费者反映,在计算个人贷款息费时,除贷款利息外,往往还涉及抵押费、担保费、保险费、中介服务费等多项非利息成本,收费主体多、收费项目复杂,部分费用披露不充分,导致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个人贷款实际融资成本。
对此,《规定》提出,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应注明贷款本金金额,并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此外,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还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在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执行主任董希淼看来,明示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有助于解决个人信贷领域“信息不对称”问题。他表示,过去,借款人(尤其是个人)申请贷款时往往只关注借贷机构宣传的名义利率或“月息”“日息”,而非利息成本常被忽视或隐藏,导致借款人实际承担的综合成本远高于预期。这种信息不对称让金融消费者容易掉入“债务陷阱”。而成本明示,正是破解该问题的一剂良药。
此外,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个人贷款服务时息费更加透明化,不仅有利于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还有利于消费者对比不同机构、不同信贷产品的成本,帮助个人优化借贷决策。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规定》提出,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专家认为,《规定》落地短期内可能给相关金融机构带来一定调整压力,但长期来看将推动个人贷款市场更加规范发展。
娄飞鹏表示,短期看,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需改造IT系统,修改合同文本,实现贷前强制弹窗与一表明示,并且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等。科技平台和导流方需要重新设计收费模式,从流量变现转向价值服务收费。担保、保险等增信机构需证明其服务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长期来看,市场需要的是能够提供真实价值、风险定价精准、运营效率高的专业机构,而非依靠信息不对称获利的中间商。娄飞鹏认为,《规定》最终将推动具备自主风控、自营获客、低成本资金能力,能在合规定价下盈利的机构成为主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加透明、优质的金融服务。
董希淼也表示,《规定》将进一步规范贷款市场秩序,构建良性金融生态。“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通过透明化、规范化的机制,将有效遏制隐性收费和不合理加价,倒逼金融机构、借贷平台进一步优化服务、提升能力,回归良性竞争,重塑更加健康、长远、互信的借贷关系。”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