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交通运输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的总体要求。
具体来看,《意见》围绕健全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机制、强化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推进综合交通运输高效能治理三方面提出了十八项重点改革任务。
在健全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机制方面,《意见》提出,强化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统筹。加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跨部门协同。建立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多式联运“一单制”,实现各运输方式间单证制度、货物分类、信息互联等规则衔接。
为强化综合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意见》提出,将增强运输服务网络韧性。健全多元化、韧性强的国际运输通道体系,推进中欧(亚)班列集结中心建设,健全海运安全保障政策体系;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研究完善支持重点地区运输结构调整政策,推进大宗散货和中长距离运输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
此外,在推进综合交通运输高效能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将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完善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制度规则。完善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清理各类隐性壁垒,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深化综合交通运输投融资改革。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方式和结构,支持交通运输一体化融合发展和转型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