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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曝光多起网红网店偷税案件
2026-07-10 记者 韦夏怡 来源:经济参考网

企图通过成立空壳公司、隐匿收入、“逃逸式”注销、虚假纳税申报……7月10日,税务部门集中公布了一批网红网店偷税案件。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逃逸式”注销、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属违法行为。平台企业应依法依规如实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增强法治意识,合规经营、诚信纳税。

直播间热度高、带货流量大,还有粉丝打赏,但税费申报缴纳却很低。此次披露案件中,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许静婉偷税案件为例,该主播在多个网络平台粉丝关注量合计超过600万。经查,2021年至2023年,许静婉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经营活动,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313.45万元。她不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极少,且其负责带货的两家网店自成立以来各类税费申报数据均为0。

2025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31.9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另一位网络主播陈旭在2022年至2024年间几乎每天都直播,粉丝量高达100多万。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披露的其偷税案件中,经查,2022年至2024年,陈旭在网络平台从事直播带货,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67.46万元。据悉,他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收入为0元,2023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仅几百元。

2025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08.6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此外,3起网店偷逃税案件中,有网店以“逃逸式”注销的方式偷逃税款。如在山东,税务部门调查发现,在2023年至2024年间,聊城开发区奶泡商贸经营部实际控制人任威成立奶泡商贸在网络平台销售货物,以多种方式隐匿经营收入2.07亿元,后又通过注销工商登记逃避纳税义务,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544.72万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文艺表示,随着税务部门“以数治税”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和《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等制度落地实施,平台经济税收监管已步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已集中曝光了一批网红和网店偷逃税典型案件,但仍有不法经营主体侥幸认为“网上交易不入账能够逃避税收监管”,这无异于“掩耳盗铃”。此次曝光案件再一次表明,切勿触碰法律红线,任何偷逃税行为终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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