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规划》实施、属地责任、部门协同、监测评估等作出全面部署,为“十五五”时期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筑牢重大疾病防控屏障划定清晰路线图。
批复明确,《规划》实施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坚定不移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加强疾控体系建设,防控重大传染病,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提供坚强支撑。
批复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疾病预防控制作为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其中,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随着《规划》落地推进,医防融合协同机制将持续深化,行业服务格局迎来重塑。一方面,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深度联动、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提速,将全面带动基层疾病防控能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另一方面,慢性病综合防控、全周期健康管理等前端预防类服务占比将稳步提升,持续引导医疗健康产业发展重心向预防端前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