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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做好近期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金融保险服务工作
2026-07-09 记者 倪润琢 来源:经济参考网

近日,广西、湖北、甘肃等地因降雨大风天气,接连发生水库溃坝、山体滑坡等灾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7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近期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金融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作出统筹部署。

《通知》提出,银行业保险业应加强统筹协调,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金融保险服务工作。发挥保险业的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强化银行业支持灾后恢复重建作用,最大限度减少人民财产损失。

在保险方面,《通知》指出,各保险公司应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畅通绿色通道,在受灾程度较重地区,建立集中理赔点,方便灾区群众办理理赔手续。要充分运用车险大灾查勘互认结果机制,密切跟进保险赔付和预赔付进度,及时回应客户诉求,提升保险理赔质效,支持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及时启动灾备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营业网点、机房、自助设备等安全隐患,尽快恢复受灾网点运营,加快修复因灾受损的基础设施,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

对因灾情严重不能营业的网点、不能运行的基础设施,要主动向消费者做好解释疏导工作。要强化科技保障,畅通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提供安全便捷金融服务,做到灾区基础金融服务不中断。要结合受灾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开辟绿色通道、简化业务程序等方式快速启动应急措施,及时满足受灾群众和企业的应急支取、保险理赔等金融需求。

在信贷支持方面,《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防汛救灾、民生保障类企业信贷支持,依法合规高效办理信贷审批。要大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满足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等企业新增信贷需求。对受汛情影响暂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帮助受灾农户、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渡过难关。

《通知》强调,各金融监管局要统筹做好辖内银行业保险业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金融保险支持工作,持续加强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监管,压实各级机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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