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给予警告,并处220.4万元罚款。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处罚款,合计6.9万元。
截图自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官网
处罚信息显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此外,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余某对公司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负有责任,被处4.5万元罚款;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反洗钱中心朱某对公司未按照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负有责任,被处2.4万元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网易支付(杭州)有限公司 (曾用名:网易宝有限公司) 为网易旗下支付平台,成立于2010年7月,注册资本2.7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庆生,由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实控人为丁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