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的公告,山西寰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寰烁,证券代码:832773)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袁红生,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庆辉,因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报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山西监管局在公告中表示,经查,截至2026年4月30日,ST寰烁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下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下同)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ST寰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现要求你公司及时在规定网站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并于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告称,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述违规问题并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4月18日,ST寰烁发布公告,因审计事项并未完全结束,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为确保2025年年度报告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预计无法在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5月21日,ST寰烁发布公告,公司未能于2026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5月6日起被强制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5.1第(三)项之规定,挂牌公司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之情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其股票挂牌。如果公司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另外,记者在山西证监局官网发现,2025年05月28日,该局因ST寰烁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曾对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袁红生、总经理吴振宇、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王庆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官网信息,ST寰烁初创于1998年,定位全国县域智慧教育生态运营服务商,新三板挂牌公司,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核心支撑工程战略服务单位。总部位于山西运城盐湖高新区,在北京、深圳、太原、西安、三亚等地设有分子公司,主要从事县域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县域智慧教育生态运营;教育信息化设备制造与教育创新项目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