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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近2.52亿元 !证监会与财政部依法处罚东旭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2026-04-10 记者 吴黎华 韦夏怡 来源:经济参考网

4月10日,证监会、财政部同步通报了针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处罚决定。两部门合计罚没中兴财光华25198.53万元。同时,财政部给予16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

记者从证监会获悉,河北证监局近日依法对中兴财光华执审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年报及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工作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没收中兴财光华案涉期间全部业务收入3258.49万元,并处以罚款21018.74万元,合计罚没24277.23万元,并对6名责任人员处以1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罚款,对其中2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10年、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025年6月,河北、深圳证监局对公司债券发行人东旭集团、上市公司东旭光电及东旭蓝天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资金占用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中兴财光华连续多年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河北证监局牵头对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中兴财光华在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东旭蓝天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风险评估程序流于形式,在货币资金、销售和收款循环、采购和付款循环等多个关键审计程序中存在重大缺陷,对异常大额预付款、向供应商付款使用内部审批单等多项重大异常线索未保持职业怀疑并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中兴财光华为东旭集团、东旭光电2015年至2018年年报、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东旭集团2019年年报、东旭光电2019年至2020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东旭蓝天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分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东旭集团“18东旭01”“18东旭02”债券发行、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中兴财光华制作、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证监会与财政部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享信息、强化合力。在处罚裁量上,河北证监局依法对中兴财光华相关全部业务收入予以没收,并处以罚款;在“资格罚”上,鉴于财政部已对中兴财光华作出暂停经营业务的行政处罚,暂停业务范围涵盖证券领域,河北证监局不另行作出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行政处罚。

按照依法依规、过罚相当原则,财政部共对中兴财光华等30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给予中兴财光华警告、暂停经营业务1年,没收娄海情等审计项目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21.3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16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暂停执行业务1个月至1年的行政处罚;对娄海情等4户企业和9名企业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行政处罚。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突出严监严管,持续加大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以及审计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全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财政部表示,将继续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不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会计审计造假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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