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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被证监会立案 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
2026-01-19 记者 高伟 来源:经济参考网

1月19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容百科技”,688005.SH)披露,因重大合同公告涉嫌误导性陈述等,公司于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在此之前,容百科技因该笔重大合同所披露内容,曾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 

公司宣布新获1200亿元大订单

根据容百科技近日披露的与宁德时代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相关内容。据悉,公司与宁德时代签署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采购合作协议》约定,自2026年第一季度开始至2031年,容百科技合计为宁德时代供应国内区域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预计为305万吨,协议总销售金额超1200亿元。 

容百科技的主营业务是三元材料、磷酸铁锂材料、磷酸锰铁锂材料、钠电材料及多元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超高镍系列、中镍高电压系列等正极材料,纯用系列及掺混系列的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层状氧化物和聚阴离子系列的钠电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材料以及三元前驱体等。

针对此次交易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容百科技表示,公司产品在铁溶出率、首效及压实密度等关键性能指标上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可广泛应用于储能与动力,尤其是高端储能及动力领域。目前已完成三代品、四代品的关键开发及应用开发;公司已在量产线上完成五代品开发,各项指标内部测试达标,开始进入应用开发阶段。“本协议的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且重要影响,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与抗周期能力。” 

合作协议引发监管关注

不过,容百科技此次与宁德时代合作事项,除了引发业界关注以外,也同样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公司于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 

《问询函》要求容百科技,补充披露协议中关于每年产能的具体约定,并结合公司拟建和在建产能、协议期内产能收购计划、资金储备和战略规划等明确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等内容。同时,该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截至目前双方是否签署关于产能建设、产品数量各年交付、产品销售价格调整机制等约定。

随后,容百科技分别于1月15日、1月16日两次披露公告,延期回复上交所《问询函》。

1月19日,公司在针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介绍,前述于宁德时代的协议未约定采购金额,“1200亿元合同总金额”是公司估算得出,最终实际销售规模需根据实际订单签订时的原材料价格以及数量确定,销售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针对《问询函》关注的“履约能力”,容百科技介绍了产能扩张计划,公司为了匹配预计的客户订单,拟使用自有资金34176.39万元收购贵州新仁部分股权,并使用自有资金14000万元对贵州新仁进行增资。目前,已完成部分股权转让款支付,正在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贵州新仁目前拥有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及产能自建等方式扩大产能规模,以满足客户实际订单需求。 

在资金匹配计划方面,容百科技介绍,公司将根据协议中约定的产能建设节奏及实际的订单签约情况安排相应新建、扩建产能以满足供货要求。预计未来三年为满足合同履约需求,资本性支出约为87亿元。预计2026年、2027年、2028年扩产所需资本性投入分别为36亿元、33亿元、18亿元。另有少量质保金将在2029年支付。公司拟通过银行贷款、自有资金及其他方式满足项目建设及投产所需的资金需求。 

不仅如此,容百科技还介绍,公司已于2025年9月设立“磷酸铁锂事业部”,通过整合上海某新能源科技公司及容百中央研究院磷酸铁锂产品研发部门而成。 

业绩层面,容百科技近日公布的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5年第四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000万元,单季度扭亏为盈。不过从全年来看,公司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000万元到-1500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2000万元到-1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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