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态

    中国颁布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详情]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2月1日起颁布实施
  
时变而法移。两部委联合修订的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即将从12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总体上来看,我国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的态度,将因时而变、张驰有度地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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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商务部

 新《目录》主要内容

    坚持扩大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制造业领域,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服务业领域,《目录》在全面落实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同时,积极稳妥扩大开放,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原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详情]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新增了相关鼓励类条目。对中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详情]

    调整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
    针对中国贸易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快速增加等新形势,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导向政策。[详情]
    无论是新技术,还是金融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它们都是以内需为导向,这说明,出口导向的外资利用模式将发生改变。新修订的《目录》不再将“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列为鼓励类项目,清晰地昭示了这个趋势。[详情]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配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此次修订,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不再列入仅“限于中西部地区”的条目。[详情]

    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对部分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性和敏感性行业,持谨慎开放态度,适当调整,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详情]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世界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冲击,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经济优势的压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问题日渐突出。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要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详情]

 政府官员谈新《目录》
    渐进式目录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最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版)。原定上半年公布的《目录》在半年后姗姗来迟,并在内外资融合、对加工企业的政策上给出了比较明朗的方向。
  11月8日,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张燕生就此接受《经济观察报》专访。他认为《目录》在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减少顺差方面体现了渐进式思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指导方针。张燕生曾作为专家顾问,为《目录》修订提供咨询和建议。
  对于《目录》在房地产开发限制和禁止规定,张燕生解释,这是出于人民币升值压力、土地管理的压力和环境资源的压力,而且这不只针对外资企业,只是因为这是外资的指导目录规定。
  《目录》对矿产开发和勘探产业做了不少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在张看来,矿产资源如此稀有,中国的采矿权、交易和税收等等相关的制度却极不健全,所以指导目录需要从严规定。
  他认为,在十七大之后公布,修订之后的 《目录》体现了最新的政策含义、政策内容和政策导向[详情]
    不再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产业导向政策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根据日前发布的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我国将不再继续实施单纯鼓励出口的产业导向政策[详情]
    圈定重点 三点变化
    作为商务部国际贸易与经济合作研究院外资研究部主任金伯生一直关注着《目录》修订的进程。“这个《目录》明确规定了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类,为外商投资提供新的指导政策,也是今后外商投资管理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适用有关优惠政策的依据。”金伯生向记者介绍。
  对比2004年和今年的《目录》,金伯生将其变化概括为三点。 [详情]

 新《目录》对主要产业的影响

    金融业
  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且仅限于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详情]

    外商12月起可投资期货公司但须中方控股
  随着期货品种的开拓,股指期货和黄金期货等即将推出,现在我国期货市场的容量已大大增加,取消外商不得投资期货公司的禁令,有利于提高国内期货公司的经营水平,促进期货业健康发展。[详情]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解禁实施尚待细则
  有关业内人士表示,外商直投期货公司即将解禁,但实施尚待证监会出台相应细则,故在金融期货即将推出之际并不可过分乐观。[详情]
    瑞银:有兴趣参股内地期货公司
  瑞银财富管理大中华区主管罗振纶表示,瑞银有意积极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希望能为中国资本市场的丰富和发展提供帮助。[详情]

    制造业
  在制造业领域,新《目录》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等产业。[详情]

    传统制造业不再鼓励外资
  新《目录》发出明确的信号,经济增长要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详情]
    外资进入水泥行业不设“限”
  今年被称为水泥行业并购重组年,众多业内人士表示,水泥行业重组的大幕才刚刚拉开。发改委和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对传统制造业和我国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不再鼓励外商投资。但同属矿产资源和传统制造业的水泥行业中,却有水泥窑等窑炉用高档耐火材料生产和利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无害化处置可燃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两个项目被划入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详情]

    能源领域
  在环保领域,《新目录》鼓励外商投资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外商投资资源综合利用。[详情]

    环保新能源可能迎来更多外资
    根据此次新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目录》),重要矿产资源引入外资方面出现了较大的调整。
  采矿业中新禁止了钨、钼、锡等有色金属的开采;其次鼓励类中也删除了煤炭、铜、铅等重要资源矿种的外商参与开采行为。值得注意的是,也不再鼓励西部地区外商独资开采上述矿种。[详情]
    我国将禁止外资介入部分重要矿产资源开采
  安信证券分析师衡昆说,铜、铅、锌等矿产资源都是我国比较缺乏的,新《目录》不再鼓励外商对一些稀缺或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可以理解为保护中国战略资源的需要。[详情]

    房地产业
  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对金融业限制尺度有所放宽。[详情]

    不再鼓励外商投资建设普通住宅
  与2004年《目录》相比,新《目录》中对外商投资我国房地产业有一些变化:一是外商投资“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从鼓励目录中消失;二是限制目录中新增了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一项;三是虽然“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不再归于限制目录,但对“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和“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的限制不变。[详情]
    二手房限外:意在狙击炒房?
    新版目录首次提出,从2007年12月1日起,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详情]

    轨道交通
  7日发布的2007修订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显示,我国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将向外资全面开放。[详情]

    服务业
  在服务业领域,《新目录》增加“承接服务外包”、“现代物流”等鼓励类内容,并减少原限制类和禁止类条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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