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 说时容易做时难
国资委清退令打响“央企自律第一枪”
    2010-04-12    作者:记者 李佳鹏 孙韶华 王涛/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难点 说时容易做时难 烫手山芋谁接盘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关注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不仅是关注进程,关键还要看其究竟以什么样的标准退出,不能表面退出,继而变相参与。 
  杜猛认为,退出的方案应披露参与房地产业务的深度、收入等具体内容。此外,现在的退出仅仅是不再买地,这种所谓的“退出”是退出房地产一级土地开发招拍挂环节,这只是退出了房地产领域的一个环节,我们很难将其称之为退出房地产市场。而真正的退出,不仅要求不再设立房地产公司、已有的要撤销,房地产板块要么转让要么注销,而且要求不能间接参股任何房地产企业。 
  “退出的具体方式是一个很实际的操作问题。”陈国强也指出,央企退出有可能是做表面文章,到底是不是很实际地切割,资产如何转让和以什么价格转让,还涉及资产的分配、人员分流以及谁来接盘,资产评估是否合理,是不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等一系列问题。这都是比较复杂的和有难度的。它一方面需要时间,另一方面也需要相应的程序。同时还涉及很多利益的调整,比想象要复杂。 
  陈国强说,此前,国资委也曾经对相关企业提出过类似要求:要把房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剥离出来,整合到相关的16家企业中,但最后不了了之。这一轮是否面临同样的结局,这样的可能性也是存在,所以不能对国资委这个表态报太高预期,能否真正退出最终还要看国资委的决心和企业的态度。 
  还有业内人士大胆猜测,由于这些方案的不可操作性,最终国资委在汇总之后,很可能要求企业再次修改,再次提交。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会相当长。这或许是当前很多谋求在地产业发展的央企三级子公司愿意看到的。 
  此外因退出引发的难题还有很多,比如已经拿到地的78家央企在退出过程中是否会因转让土地而引发新一轮“炒地”?在退出过程中,是否有人接盘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央企项目很有可能是一块“烫手的山芋”。比如央企手中的地王可能就没人愿意接手,到时候可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要么折价转让,要么自己承担风险。 
  据了解,在制定退出方案的同时,部分央企已经开始广泛接洽同行企业,推介需要退出的房地产项目。不过,也有企业对央企退出项目的资质和进展表示担忧。 
  “最近好几家需要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央企找到我们,希望能够转让项目。但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到合作的可能性。”某大型民营投资集团内部高层表示。央企推介项目可能并不如市场想象般顺利,其中一个原因是很多央企的项目是“地王”项目,拿地成本很高,转让价格也相应较高。另外,部分央企地块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动拆迁进展较慢等。这些因素都令潜在买家心存疑虑。 
  对于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建筑一位高层解释说,因为之前很多项目是央企和地方政府的合作项目,央企承担了不少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的责任,比如旧区改造和成片开发等,这就会出现更多动拆迁问题。另外一种情况是,很多央企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部分房地产项目其实是在自己的土地上建的各种企业或职工用,这些在转让处理中都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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