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在望 规则设计引人关注
    2009-05-11        来源:新华网

    宋丽萍:监管原则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10日表示,日前发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是创业板市场在交易所层面的核心操作规则,其设计思路体现了资本市场的基本功能和基本特征,并突出了市场化约束。
  宋丽萍在创业板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新闻座谈会上说,创业板相关制度和规则已经在陆续出台,以后还将继续增加,构成创业板规则体系,这一体系设计的出发点正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

    有关专家献计创业板上市规则

  在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10日召开座谈会,就相关问题问计业界专家。与会人士围绕退市制度、限售股安排、中介机构职责等热点问题展开讨论。
  与主板市场不同,创业板市场的上市公司在符合退市条件时将实行直接退市,而不必要再进行转板。与会人士认为,这种安排更为市场化,防范了市场利用壳资源炒作的风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待完善的地方。

  [背景链接]深交所就创业板上市规则向社会征求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8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上市规则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重要配套规则。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上市规则充分考虑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创新能力强、成长性突出的特点,在借鉴海外创业板市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目前主板特别是中小板监管实践,对创业板市场信息披露、股份限售、保荐机构责任、退市制度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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