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需要“同城待遇”
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五
    2010-02-08    作者:赵晶    来源:经济参考报

    ·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一:城镇化这部引擎该加足马力了

    ·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二:地方政府应做“好的推动者”

    ·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三:模式可以选择 规律不能回避

    ·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四:搞城镇化应多鉴他山石

  这几年,很多人会有这样的体验:突然之间发现邻居家在不大的两居室内,挤下了三代“外地进城人员”,每天人来人往。而且这些外来人员不遵守城里人的“规矩”,在过道上大声说话、在电梯里吐痰……
  “乡下人”“没素质”,类似的词语至少出现在一些人的心里,迫于舆论压力,大部分“有素质”的城里人都选择含蓄地用眼神表达着相似的意思。
  事实上,这也是“城镇化”的表象之一,并且在将来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会随着城镇化进一步发展,无论是否情愿,这样的情况都会更多地出现在你我身边。
  城镇化会带来诸多好处:调整产业、创造就业、拉动内需……
  但在好处的背后,城镇化还带来了交通拥堵、医疗教育资源短缺、房价上涨等一系列触动城市原本地居民利益的“弊端”。
  对每个市民来说,城镇化都会波及自己的切身利益。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一些基于城乡二元结构而长期存在的问题将成为改革的核心,如户籍制度、教育、劳动就业、医疗保险、住房以及社会养老保险等,最终实现城市原有市民和新进入的劳动力“同城待遇”。而这种“同城待遇”实现的过程,就是原有市民独享的利益被城市所有就业者均享的过程,这种过程对原有市民的情感、心理和利益都会造成影响。
  尽管如此,“同城待遇”仍是城镇化过程中的大势所趋。所以,“城里人”应该以更加开放的心态理智地对待这种趋势、适应这种趋势,并主动地参与到这种趋势之中。
  冷静下来看,以前那种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利益分割并不是合理的。以北京市为例,截至2009年底北京市外来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29%。2009年,北京市包括个人和企业所得税在内的纳税总额占总税收的30%左右。但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官方网站上,看不出这些税种征收对象的户籍身份。
  我们都知道,即使是达不到最低缴税额的农民工,他们所供职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等,同样是北京市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构成。2009年,北京得益于车市活跃和消费品市场形势较好,增值税增长13.5%;得益于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成倍增加以及房地产市场回暖,营业税完成增长15.5%。
  苛刻地说,生活在城市里面的居民,已经享受到了非本地的劳动力带来的低成本福利,却有一些人一直不情愿给予这些劳动力以市民待遇。这样的状况,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可容忍了。
  皱着眉头嫌弃“乡下人”的同时,不妨先设想一下,如果农村和城市享受同等的教育资源、按照同一个分数线高考,谁又会比谁素质低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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