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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农民分享土地的真实价值
代表委员聚焦失地农民出路之困
    2007-03-16    本报记者:万栋 任会斌 石志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失地农民人数已达4000万至5000万人。失去了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土地,部分农民成了务农无地、进城无岗、生活无保的困难群体。
  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指出,当前土地征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体现之一是失地农民问题,而过低的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导致部分失地农民生活失去保障。
  为此,部分代表委员建议:要让农民分享土地的真实价值。

拔出“泥腿子” 开始愁出路

  3月9日,合肥市和包河区劳动部门组织了80家用人单位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5000多个劳动岗位,当天就有5000多名被征地农民与招聘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新华社发 马启兵 摄

  拔出“泥腿子”,获得市民“头衔”,对很多常年在田间地头劳作的农民来说,是最大的渴望。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发改委主任梁铁城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很多农民失地后进入了城市。这些农民最初很兴奋,可过不了几天,就开始愁出路。
  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为例,250平方公里建设规划区内现有76个行政村,农业人口10万多人。近年来随着大批土地被征用,近10年来已出现失地农民4.8万人,其中2.3万人已完全失地,未来几年内还将大量增加。此外有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失地农民已超过4000万人,而且每年仍在以200万人的规模增长。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阿巴嘎旗萨如拉图雅嘎查党支部书记廷·巴特尔说,农民地没了,征地钱买房就花了一大半,手头已所剩无几,部分地区虽然给失地农民发放最低生活补贴,可每月每人100多元钱,基本上是“过年杀兔子”,填不上大窟窿。
  “除了补偿款,大多数人天天愁生计,生活、孩子上学、买房……哪里不得大把花钱?现在一闲下来大家就发慌,很怀念种地的日子。”廷·巴特尔说。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认为,对于农民,失去土地就等于失去了一生的保障。目前征地补偿标准低,如果失地农民就业和发展问题得不到解决,根本无法应对城市生活的高成本,仅仅守着补偿金和过去的家底“坐吃山空”,小康之路就将漫漫无边。

纳入社保是丸“万能药”?

  梁铁城代表说,近年来,内蒙古各地已尝试以完善就业政策、社会保障等措施破解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比如,早在2005年,呼和浩特市政府就出台文件,将失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畴,费用由政府、村集体、个人分别承担40%、30%、30%,失地农民男满60岁、女满50岁后,每人每月即可领取418元养老金。
  截至2006年底,呼和浩特市已有1.3万多名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其中3000多名老人已开始领取养老金。
  “每月领钱,生病有保险,比以前是好多了。可是现在物价涨得快,只靠养老金哪能奔小康?”在呼和浩特市赛汗区桥靠村,已开始领养老金的张兰枝有些忧虑。
  孙清云说,西安市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但也面临困难。主要是许多农民失去土地后经济能力有限,无能力交纳一年数千元的养老金。此外,一些农民对于加入社会保障制度存在顾虑,经常有类似“到时能否拿到养老保险金”、“如果本人去世,交纳的养老保险金能否全部拿回”、“通货膨胀该咋办”等等疑问。
  不过孙清云也承认,将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只是为探索解决失地农民出路问题提供了一个思路,只是一种尝试,前面的路还很长。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宜化集团董事长蒋远华说,很多失地农民面临“务农无地、进城无岗”的问题。不少地区把社会保障制度当作破解失地农民生计问题的“金钥匙”,实际上并非一劳永逸的“万能药”。
  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城市周边、企业周边的社会和谐。近年来湖北宜化集团为扩大规模,先后征用土地1000多亩,涉及村民190多户。为顺利推进,除主动找村民协商补偿标准外,还优先安置了150多名失地农民进厂就业,并签署长期工作合同,让农民无后顾之忧。
  为此,当企业有一次想减少征地100亩时,竟有不少农户找上门要求企业征用自家的土地。

让失地农民多分享土地收益的“蛋糕”

  目前征地普遍实行一次性买断,补偿金为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倍到10倍,安置补助费为4倍至6倍,两项合计最高不得超过30倍。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认为,这一标准缺乏科学性、公平性,不利于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彩虹集团原总经理马金泉说,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首先应让农民分享土地的真实价值。目前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费,仅是真实价值的5%至10%左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去年,各级地方政府应多些社会责任感,让失地农民尽可能多地分享土地收益“蛋糕”。
  “除统筹解决社会保障、就业、发展等问题外,国家应及早出台政策,改变一次性买断农民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包头市发改委原副主任邱荣庆建议,最好能让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入股”,根据地段、优劣、使用年限等条件评估土地的现有价值,在获得补偿金后,失地农民每年还应继续分享土地升值的部分或从企业经营利润中获得“红利”。
  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大学教授彭富春则认为,除了提高补贴、增强就业扶持力度外,政府还应配套培训、扶贫、信贷等政策,让失地农民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

  相关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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