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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新志代表:确保学龄前残疾儿童享受义务康复
    2007-03-15    周闻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据来自山西的全国人大代表郭新志介绍,我国目前每年有100万至120万名婴儿在出生时便发现患有出生缺陷,占全部出生人口的4%至6%。据调查,山西省现有0到7岁学龄前残疾儿童11.84万人,但其中,只有不到35%的残疾儿童接受了学龄前康复。
  郭新志代表认为, 0到7岁是残疾儿童康复的黄金时期,此时对其进行及早干预和采取科学的康复措施,绝大部分患儿的功能障碍能明显改善,相当部分的残疾儿童还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功能障碍状况,与健全人一样学习、工作、生活。
  郭新志代表为此建议,制定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法,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权利,有计划地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完善新生儿筛检及儿童保健工作制度,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开展儿童残疾筛查项目;加大投入,支持建立儿童康复机构,提高服务水平,为残疾儿童提供专业化康复技术服务;学龄前残疾儿童的康复费用,可以高于当地幼儿园的标准,在其直系亲属单位报销。对社区、农村贫困残疾人试行康复者免费,亲属所在单位负责支出费用;16岁以下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的父母不能同时下岗,或再就业时可以享受交纳残疾人就业金或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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