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两 会 国 内 国 际 深 度 财 金 产 经 商 情 人 物 现 场 互 动 视 角 文摘频道 观点频道
 
于保法代表:揭示“看病贵”背后三大诱因
    2007-03-10    记者:王莉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虽然国家发改委多次出重拳降药价,但老百姓却反映“看病依然很贵”。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保法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于保法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看病贵”的背后与我国的医疗体制改革、医药行业目前的过度竞争、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有关。
  于保法代表分析认为,首先,医疗体制改革使过去存在的结构性矛盾浮出水面。“从某种意义上说,‘看病贵’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必然反映,是长期以来医疗体制内部深层次矛盾表面化的反映。从过去享受公费医疗、合作医疗到现在需要为自己的健康增加支出。事实上,只有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于保法如是说。
  其次,医药行业存在的过度竞争直接催生了“看病贵”。一方面,医药行业的发展使我国药品生产、经营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使药品价格上了一个新台阶,考虑到新药较高的开发成本,新药的不断出现自然引发总体的药费贵;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专利保护不力,新药一经批准就可以多家转让,造成多家竞争的局面,而专利期过后,各种仿制品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结果是全国生产同一产品的厂家多如牛毛,各厂家为了生存,不得不进行恶性竞争,利用“回扣”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促销,从而也导致了“开大方”现象的出现。
  再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使医生往往采取过度保护措施,无形中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负担。事实上,医疗行业是充满风险的行业,并不存在100%的把握,因此医生为了避免卷入医疗纠纷,往往不得不采取一些过度保护措施,包括检查过细,用药过度等等。于保法代表告诉记者,如果不能改变举证责任倒置这一规定,医疗行业的过度保护现象就会持续存在,而患者也必将为此而买单。
  相关稿件
· 垄断企业利润分配面临三大拷问 2007-03-10
·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说明 2007-03-10
· 垄断企事业单位应退出其他竞争性行业 2007-03-10
· [背景链接]民企打破垄断行业壁垒 2007-03-10
· 政协委员质疑“隐性垄断” 2007-03-10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工作人员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 - 2006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网络中心
版权所有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