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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及时任董秘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6-11-02 记者 陆宇安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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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核建”,601611.SH)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邹禹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4年1月至2026年6月,中国核建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而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违反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时任董事会秘书邹禹萌出具警示函。

监管强调,中国核建应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合规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规范性,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海证监局提交整改方案。

中国核建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相关事项,将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方案。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核建以核电工程、工业和民用工程建设为主营业务,具备CNP、M310、CPR1000、EPR、VVER、AP1000、CAP1400、华龙一号、高温堆、重水堆、实验快堆、先进研究堆等多种堆型及规格系列的核电建造能力,可同时承担40余台核电机组建造任务。在工业和民用工程领域,公司承建了石油化工、能源、冶金、建材、房屋建筑、市政和基础设施等多个行业的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海外业务涉及30多个国家。

业绩方面,2026年前三季度,中国核建实现营业收入653.40亿元,同比下降11.63%;实现归母净利润7.80亿元,同比下降2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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