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大智胜”,002253.SZ)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川大智胜表示,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调查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
同日,川大智胜另一则公告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川大智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未及时审议、披露关联交易。首先是2020年5月至2022年4月、2024年4月至今,刘健波分别担任上市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且同时担任参股公司成都万联传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万联传感”)总经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与万联传感的关联关系,未审议并披露与万联传感在2021年、2024年的关联交易。其次是2022年至2024年,公司与13个关联主体存在业务往来,但未对每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审议并披露。
二是未披露参股公司业绩承诺。2019年4月,公司与天津华翼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并约定相应业绩承诺事项,但公司仅由董事会审议及披露增资事宜,未披露业绩承诺相关事项及后续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三是未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在2024年7月至2025年4月以预付款名义借用上市公司资金1500万元偿还其关联方的银行贷款,至2025年4月归还。借用期间已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公司未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对资金占用情形进行披露。
四是内控执行不到位。2022年至2025年,公司存在部分销售合同、投资合同审批程序及用章管理不到位、未对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及时催收或通过司法途径处置、未对第三方寄存产品进行登记管理等问题,与公司《公司章程》《内部财务会计控制制度》《物资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文件要求不符。
五是会计处理不规范。2022年至2024年,公司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测试不充分情形,部分开发支出未及时费用化或资本化。
综上,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大智胜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游志胜、时任总经理杨波、现任总经理兼时任财务总监刘健波、时任财务总监胡清娴、董事会秘书吴俊杰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川大智胜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四川证监局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和履职能力,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过往业绩方面,川大智胜归母净利润在2022至2025年连续亏损,分别为-0.58亿元、-1.72亿元、-0.72亿元、-2.43亿元。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6553.12万元,同比增长20.21%;归母净利润为-2951.92万元,同比减亏335.88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川大智胜成立于2000年11月,2008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三维人脸识别系统及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产品开发、系统集成和服务供应。(实习生任佳怡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