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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租赁交易信披违规 中源协和及董事长等收警示函
2026-09-15 记者 陆宇安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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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晚间,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源协和”,600645.SH)公告称,公司收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WANG HONGQI(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津证监措施〔2026〕32号)。

公告显示,经查,中源协和于2025年7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向上海延藜承租房地产,用于设立华东总部,统筹资源配置。天津证监局认定,公司关于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不严谨、依据不足,承租的合理性、必要性不足,上述承租上海延藜房地产关联交易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在相关责任人方面,中源协和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WANG HONGQI(王洪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中源协和及上述3名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就该关联租赁事项的后续进展,中源协和表示,公司经营管理层经综合研判,并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及内部降本增效的经营导向,决定提前解除该租赁。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4月24日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相关合同已正式解除,公司已收到应退还的款项。

中源协和及相关人员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按照要求按时提交书面报告,并持续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合规履职意识和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中源协和成立于1995年6月,主营业务涵盖细胞检测制备及存储,体外诊断原料、试剂和器械的研产销,以及基因检测服务等,并围绕精准预防、精准诊断和细胞治疗三大板块进行产业布局,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财报显示,2026年上半年,中源协和实现营业收入6.59亿元,同比下降7.96%;实现归母净利润6104.84万元,同比增长5.67%;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484.73万元,同比下降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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