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主管

首页 >> 正文

因多项违规 华贸物流被责令改正 4名时任高管收警示函
2026-09-14 记者 桂榕 来源:经济参考网

日前,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贸物流”,603128.SH)公告称,因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时任董事长向宏(2019-2022年)、时任董事长吴春权(2023-2025年)、时任总经理陈宇、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于永乾(现任副总经理)分别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华贸物流存在三项违规行为:其一,子公司杭州佳成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佳成物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披露不及时不准确。华贸物流于2021年7月收购佳成物流,协议约定2021年至2023年每年度应由审计机构对承诺净利润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但公司直至2026年4月30日才披露经核查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经最终核算,佳成物流2021年度、2022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实际实现数均低于当年承诺数,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内部卖方应向华贸物流支付现金补偿金额合计2.97亿元,其中2021年度应补偿3305.54万元,2022年度应补偿2.64亿元。而公司2021年报、2022年报对上述承诺事项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均披露为“是”,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公司2024年4月披露的《增资进展公告》称,佳成物流完成对赌业绩的102.77%,该披露亦不准确。

其二,华贸物流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于永乾于2021年12月至2026年7月担任佳成物流董事长,2023年11月至今担任武汉华贸佳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华贸佳成”)董事。2023年9月27日,公司丧失对佳成物流的控制权后,从2023年9月27日至今,佳成物流为公司关联法人;武汉华贸佳成从2023年11月成立至今为公司关联法人。2023年9月至2026年7月,公司向佳成物流及武汉华贸佳成接受及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三,华贸物流个别大额款项支付信息披露不准确并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于2023年7月、2024年12月分别向佳成物流支付5015万元、1.00亿元,未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款项用途,直接将款项冲抵股权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导致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年报分别少计应付股权款5015万元、1.50亿元、1.50亿元。相关款项已于2026年8月归还。

华贸物流半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国际空海铁综合物流服务、跨境电商物流、国际工程综合物流、国际仓储物流、国际大宗商品合同物流、特大件特种专业物流等六大板块。2026年4月,全球物流咨询机构Armstrong&Associates发布的全球货代25强榜单显示,华贸物流海运业务位列全球第18位,空运业务位列全球第15位。从财务数据看,华贸物流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8.01亿元,同比增长11.73%;归母净利润为2.21亿元,同比下降2.90%。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经济参考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2024066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