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薪酬管理行为,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证券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中证协修订了《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制度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薪酬管理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机制是保证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据悉,中证协于2022年发布了《指引》,对证券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应遵循的原则与目标、内控机制、基本规范提出明确要求,为证券公司建立稳健薪酬管理制度、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起到积极作用。为加强行业薪酬管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有必要对《指引》进行修订完善。
据中证协介绍,此次重点修订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是优化原则和目标。具体来看,《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树立正确经营理念。践行金融报国、金融为民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落实,实现稳健经营。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促进实现功能发挥。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发挥薪酬管理制度的正向引导作用,提升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和居民财富管理能力。此外,证券公司还应当确保合规底线要求。完善公司治理、明确各方责任、强化监督机制,确保激励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的有效衔接等。
二是强化内部治理。具体来看,《指引》提出,证券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基本制度、薪酬总额预算决算、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情况等进行审议。证券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相关决议。证券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落实薪酬管理日常工作,并为董事会及其薪酬委员会工作提供支持。
三是细化基本规范。《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关键岗位人员的岗位职责对其实行长周期考核。同时,明确主要业务部门、核心业务人员范围及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内容。此外,对绩效递延支付的适用人员、年限、速度和起付时间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离职及退休人员,并要求证券公司按照规定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执业声誉信息库。
其中,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方面,《指引》明确,证券公司应当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对违法违规或导致公司有过度风险敞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应追究内部经济责任,可以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的薪酬,要求其退还相关行为发生当年相关的全部或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减少、停止对其实施中长期激励等。追索扣回同样适用离职和退休的责任人员。
在长周期考核方面,《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实行长周期考核,纳入长周期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3年及以上的长期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