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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起违规遭罚1900万元,天风证券连收多份“罚单”
2026-03-13 记者 吴黎华 许张超 来源:经济参考网

  3月13日晚间,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连发4条公告,称收到来自湖北证监局、福建证监局的多条处罚,涉及违法提供融资、信披违规等多项违法事实,天风证券合计被罚1900万元、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2年,高层余磊、许欣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被罚1900万元 涉违法提供融资、信披违规

  3月12日,福建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6]131号、闽证监函[2026]132号),并13日正式下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2026]3号),涉及未及时披露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变动信息行为。

  对于上述信披违规,福建证监局责令天风证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王琳晶作为天风证券总裁,主持天风证券经营管理工作,未及时组织天风证券履行关于永安林业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根据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5号),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55.02亿元,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30.24亿元,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转款5亿元,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3亿元融资。

  因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光谷融资租赁的关联交易,天风证券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针对为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的行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两项违法事实,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天风证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对余磊、许欣、翟晨曦、王琳晶、冯琳给予警告,分别处以600万元、600万元、33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罚款。

  另外,鉴于余磊、许欣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对其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私募业务暂停 公司高层将接受监管谈话

  根据《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相关业务、责令处分有关人员及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7号)和《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相关业务及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编号:[2026]8号)。

  天风证券部分员工存在多项问题,包括推介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的情形,违规与武汉当代天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开展业务,违规销售福升安心稳健1号固定收益类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公司经营决策不审慎,对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未有效控制风险。

  同时,天风证券还存在2022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个别研究报告制作和发布不规范、个别投资银行类项目执业不规范、组织架构与私募基金业务整改不到位、人员管理及备案工作不规范、物业子公司经营范围事项违反承诺等问题。

  对此,湖北证监局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风证券将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2年;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对上述行为涉及的责任人员进行处分,并自作出处分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该局书面报告;公司董事长、总裁、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于2026年3月19日10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该局接受监管谈话。

  天风证券旗下的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因存在经营突破业务范围、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运作不规范、私募债存在非市场化发行等问题,湖北证监局对其采取暂停新设私募基金产品1年和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1年内不得新设私募基金产品,上述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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