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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普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警示
2026-01-07 记者 张纹 来源:经济参考报

  1月5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6〕0001号”,这是2026年沪市首份监管警示函,直指天普股份(605255.SH)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及风险提示不充分等违规问题。

  经上交所查明,2025年12月26日,天普股份完成全资子公司杭州天普欣才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其公开经营范围包含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等市场高度关注的AI相关业务。此后,该事项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市场广泛讨论。

  12月29日、30日,天普股份股价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12月29日即触及异常波动标准。值得注意的是,在股价异动期间,公司于12月30日、31日先后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停牌核查公告》均宣称,截至目前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更为特殊的是,公司在12月31日完成了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调整为橡胶制品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等。

  上交所表示,公司前期筹划控制权转让事项,涉及人工智能业务相关市场主体,股价已经多次触及异常波动,并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本次公司设立经营范围涵盖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可能再次引发市场对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猜想。上交所指出,天普股份在市场已有相关传闻、股价出现异常波动后又在短时间内变更子公司经营范围,在明知自身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计划的情况下,均未在设立子公司后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针对性说明澄清,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上交所对天普股份和时任董事(代行董事长)沈伟益、时任董事会秘书吴萍燕予以监管警示。针对此次违规,上交所要求天普股份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深入排查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的合规隐患,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并在收到警示函后1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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