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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20余万元“好处费”定制研报 两名券商分析师获刑
2025-12-25 记者 罗逸姝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券商分析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作出判决,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接受他人请托撰写研报“吹票”并收取好处费,双双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八个月,均缓刑一年,同时被处以罚金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4月,邹某与程某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邹某作为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利通电子”),撰写研究报告以提升该公司股票市场关注度。其中,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程某则承担沟通联络与现金转送工作,收取好处费5万元,二人行为实质是通过“定制”研报为相关公司“吹票”以牟利,违背了证券研究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2025年1月13日,邹某、程某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赃款也被公安机关全数冻结。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邹某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情节,程某具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且二人违法所得已被控制,辩护人提出缓刑请求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除对二人判处刑罚外,还判决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同时要求二人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区矫正与教育改造。

判决书中提及的利通电子,2018年12月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主营电子器件、精密模具等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是电子制造领域的重要企业,其股票表现与资本市场关注度直接挂钩。据Wind数据统计,在“吹票”事件发生的2023年,公司股价全年涨幅高达155.36%;2024年,公司股价全年下跌约36.42%。而截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利通电子收报27.26元/股,年内涨幅37.68%。

判决书并未披露相关人员的姓名,但通过公开信息,可发现东方财富证券原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曾在2023年4月发布题为《面板产业触底反弹,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的研究报告,于同年12月又发布了关于利通电子的深度研报《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重拳整治非法荐股等资本市场乱象,强化研报业务合规监管,明确“零容忍”导向。

今年2月1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整治非法荐股等乱象,坚决打击误导投资者、侵害投资者财产安全的违规行为。

同时,就研究业务领域,监管部门年内也持续“亮剑”,合规整治力度有所加大。例如,今年5月,深圳证监局对证券分析师王志杰出具警示函。经监管核查,王志杰存在三项显著违规行为:泄漏未发布研报观点、违规私自荐股、为近亲属所在证券公司介绍客户,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触碰了证券行业廉洁从业的刚性底线。

在业内人士看来,多项案例已为券商从业人员和资本市场敲响警钟,监管持续强化研报业务合规监管,券商分析师作为资本市场从业者,必须严守职业底线,坚守独立研究、客观分析的原则,杜绝利用专业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上市公司也应该通过合法合规的信息披露与经营发展提升市场认可度,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实习生周梦琪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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