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官网显示,广发银行因逃汇、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擅自提供对外担保、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与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时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等8项违规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没款金额达1537.83万元。
广发银行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公布的对广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系2023年对广发银行外汇业务检查的处理结果。广发银行诚恳接受、高度重视监管意见,已认真落实相关问题的整改。下一步,广发银行将在本次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治理,不断优化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外汇业务管理工作,强化外汇服务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管理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是广发银行年内第二次收到千万元级别的罚单。今年9月12日,该行因相关贷款、票据、保理等业务管理不审慎,监管数据报送不合规等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6670万元。仅以上两笔罚单,罚没金额合计已超过8000万元。
而在本次外汇业务违规处罚公布后不久,12月9日、10日,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和清远静福路支行,又分别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惠州监管分局、清远监管分局公示分别处以20万元、30万元罚款。
根据同花顺数据统计,2025年以来,广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多次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处罚,年内罚没金额合计已超过亿元。
从违规行为来看,涉及信贷、票据、外汇、反洗钱与客户身份识别、账户管理等多个业务范畴,其中,信贷与票据业务违规次数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