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通报2025年度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根据通报,该局于今年9月至10月,随机抽取9个土地复垦义务人,并在义务人申请的临时用地中随机抽取1个项目开展实地检查。结果显示,其中7个项目不符合复垦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抽查的9个项目,获批时间集中在2022年至2023年。其中,位于惠阳区的“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十四局”)惠阳区南站新城片区安置房工程(首期)项目经理部”项目尤为引人关注。该项目2022年获批临时用地,用地面积0.5703公顷,虽已完成复垦,却未完成验收。
11月25日,记者就此事致电中铁二十四局惠州分公司表达采访意愿,但对方立即挂断了电话。中铁二十四局的电话则始终无法接通。
记者关注到,2025年2月,惠阳区自然资源局发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批前公示,将上述安置房项目调整为“惠阳区南站新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仍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惠阳区开展建筑工程年中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整治,该项目因安全网不合格被通报。根据惠阳区住建局当时要求,相关责任主体单位需立即进行停止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对使用单位、监理公司进行诚信扣分。
近年来,自然资源部持续重视并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先后发布《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其中提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
此外,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复垦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复垦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