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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8月实施
2025-08-22 记者 郭倩 来源:经济参考网

记者8月22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近日,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推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有害物质减量和替代,构建并升级产品绿色供应链,不断提高有害物质管控水平,助力消费者健康保护和环境风险管控。

在当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电器电子产品量大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必须按照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对电器电子产品设计、生产等环节提出要求,从源头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环境安全风险。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也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

据介绍,该标准明确管控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10种对人体健康和环境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4种重金属元素和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等6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各有害物质的含量提出了强制性要求。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郭楠表示,本次由推荐性国家标准升格而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延续了管控10种有害物质的要求,实现了无缝衔接。新增管控的有害物质为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在电器电子产品中通常作为增塑剂添加使用,可以增加塑料的柔韧性和延展性,改善加工性能。但产品中如果超限值使用,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在产品废弃回收处置时也可能会造成二次环境污染。”郭楠说,对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含有的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进行源头管控,可为消费者健康“增加一道防线”,让消费者更加安心地选购和使用。此外,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正在逐步降低4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使用,成熟可靠的替代品已经规模化应用。

标准明确提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RoHS)标识、含有的有害物质信息披露及技术支撑文档保存等要求,确保有害物质管控结果可追溯、可核查,推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工作进一步提档升级。

标准还回应企业关切,顺应当前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趋势,鼓励企业通过二维码与电子屏幕显示等数智化技术进行有害物质信息规范标识,推动电器电子行业绿色化与数字化协同发展,便于消费者快速、全面、精准查看产品中有害物质信息,选购带有中国RoHS标识的绿色产品。

此外,标准所管控的有害物质种类、限量要求及检测方法与国际通行规定基本一致,有利于推动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管控与国际全面接轨,为电器电子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据介绍,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采用“2+1”的方案:“2”是指标准实施有2年过渡期。本标准将在发布2年以后,即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1”是指库存产品有1年消纳期。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2028年8月1日后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不可以再销售。

王鹏表示,在标准实施过渡期内,建议企业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符合要求;二是通过产品设计优化与替代材料研发,替换含有有害物质的原材料;三是通过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增强有害物质筛查检测及体系化管理能力。

据悉,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将积极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应用,有序扩大中国RoHS管控的电器电子产品种类及有害物质种类,进一步完善中国RoHS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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