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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7620万元 诺泰生物涉财务及发行文件造假
2025-07-21 记者 曾德金  来源:经济参考网

近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诺泰生物”,688076.SH)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7620万元,其中,公司被罚4740万元,6名相关人员被罚2880万元。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停牌1天,22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诺泰生物”变更为“ST诺泰”。

根据7月18日晚间诺泰生物发布的公告,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赵德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欺诈发行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诺泰生物及相关人员违法事实包括: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根据公告,诺泰生物2021年年报虚增营收3000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查明,2021年12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诺泰生物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增资款。诺泰生物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中国证监会认为,诺泰生物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对该行为,赵德中、赵德毅、金富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谷海涛、徐东海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赵德中为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诺泰生物从事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另外,诺泰生物的违法事实还包括公开发行文件造假。

2023年12月12日,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万元,期限6年。2023年12月21日,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共募集43400万元。截至2025年4月24日,诺泰生物赎回可转债40440张,“诺泰转债”累计转股4299560张。2025年4月25日,“诺泰转债”在交易所摘牌。

诺泰生物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如前所述,诺泰生物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的20.64%,其《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相关内容存在重大虚假内容。

中国证监会认为,诺泰生物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四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对该行为,赵德中、赵德毅、童梓权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金富强、谷海涛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赵德中为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诺泰生物在公开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款所述情形。

综合上述两项,中国证监会对诺泰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万元罚款;对赵德中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上述行为处以800万元罚款;对赵德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金富强给予警告,并处以330万元罚款;对童梓权、谷海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徐东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实习生贺莹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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