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神科技”,000790.SZ)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黄明良等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3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华神科技存在以下问题。
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2021年华神科技子公司海南融盛弘科技有限公司将部分广告费用支出错误计入无形资产。二是2023年该公司子公司西藏康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域”)部分医疗器械销售,在未发生实物流转,控制权未转移给客户的情况下即确认收入,且发生期后退货。三是2023年该公司子公司成都远泓矿泉水有限公司(存在业绩承诺)少量销售费用核算至其他子公司,影响业绩考核测算精准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华神科技子公司海南华神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预付非主营业务合同款项,5个月后合同解除并全额退回预付款。在此期间,部分资金流入实控人控制的公司,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与实控人之间发生的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一是华神科技子公司西藏康域财务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部分销售费用报销票据与业务实质不符。二是该公司子公司四川华神钢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神钢构”)未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三是该公司未建立大额非主业支出内控制度,并对相关资金实际用途保持审慎关注,导致2021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四是该公司子公司西藏康域财务经理同时兼任客户财务负责人,人员管理不规范。
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华神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黄明良(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实控人)对上述会计核算、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李俊(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对上述会计核算、内控管理与执行问题均负有责任;宋钢(公司副总裁,华神钢构董事长)对上述内控执行涉及华神钢构的相关事项负有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黄明良、李俊、宋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华神科技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公开资料显示,华神科技成立于1988年,199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公开发行。该公司是一家集中西成药、生物制药、建筑钢结构为一体的中西成药生产商。
财报显示,华神科技业绩持续下滑,2024年营收8.64亿元,同比减少13.89%,归母净利润-669.02万元,同比下滑124.19%;2025年一季度营收1.27亿元,同比下降29.21%,归母净利润-1459.2万元,同比下降7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