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主管

首页 >> 正文

多份财报存在虚假记载 ST联创被罚60万元
2025-05-16 记者 张娟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超八个月后,ST联创(300343.SZ)的处罚终于落地。5月16日,公司披露的公告显示,公司已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副董事长邵秀英也分别收到了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对ST联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洪国、邵秀英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15万元罚款。

ST联创专注于含氟新材料和聚氨酯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前公司股票简称为“联创股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联创股份存在的违法事实主要涉及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鏊投”)股权情况。2017年10月16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50.1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控股子公司。2018年8月17日,联创股份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49.90%股权。其后,联创股份先后5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后续5次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年12月19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49.9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全资子公司。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联创股份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这也导致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9565.14万元、25204.75万元、58219.98万元、7510.6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6%、15.92%、16.17%、4.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4691.26万元、12768.72万元、23520.63万元、3071.2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83.47%、12.66%、28.68%。

山东证监局指出,联创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同时,联创股份时任董事长李洪国全面管理公司事务,未对上海鏊投予以充分、必要的管控;2019年1月知悉上海鏊投可能存在业绩造假情况后未采取适当措施,系联创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联创股份时任副董事长邵秀英2019年1月知悉上海鏊投可能存在业绩造假情况后未采取适当措施,系联创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李洪国给予警告,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邵秀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据了解,山东证监局正在陆续向上海鏊投时任法定代表人、联创股份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等5人送达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财报显示,2025年一季度,ST联创实现营业收入1.61亿元,同比增长12.2%;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64万元,同比扭亏。(实习生齐文泽对本文亦有贡献)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获取授权

《经济参考报》社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备2024066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