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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泰集团及实控人代表、董事长和总经理因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2025-05-07 记者 李保金 来源:经济参考网

  5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关于对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泰集团)、李猛、杨锦龙、郭全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称安泰集团及其实控人代表李猛、董事长杨锦龙和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全虎因存在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安泰集团在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向股权出让对手方以支付交易定金的名义对外转出资金1.5亿元,公司实控人的关联方向此对手方进行借款,构成关联方对安泰集团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4月,所涉占用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公司。针对前述事项,公司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4月30日公告,2024年9月底至10月底,公司根据对外投资合作意向,向标的公司共计支付1.5亿元定金。年审期间,根据公司自查,对方将款项最终以借款形式转给了上市公司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企业。结合年审会计师意见,上述资金流转情形实际构成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25年4月15日,标的公司已将定金全额退还给公司,同时,按照公司2024年度在金融机构的实际平均贷款利率计算,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收到关联方支付的相应资金占用费共计435.19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公告称,上述问题反映出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以及控股股东合规意识方面存在不足。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金管控,强化内部控制执行与监督检查,持续增强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合规意识,严格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记者注意到,安泰集团的业绩表现也不容乐观,已连续多年亏损。安泰集团年报显示,公司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为66.76亿元,同比下降33.29%;归母净利润虽然同比增长,但仍亏损3.35亿元。此前2022和2023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2.97亿元和6.78亿元。

  公司在年报中提到,报告期内,煤焦钢市场持续震荡下行,市场供需失衡,行业竞争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进一步加大。公司通过积极采取焦炭受托加工模式、能源集中管控、继续深入三项管理、全员开展降本增效、加强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推动数智化建设等经营改善措施,避风险、补短板、夯实持续发展根基,全力以赴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实现了公司2024年度整体业绩大幅减亏的目标。

  根据安泰集团一季报显示,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38亿元,同比下降42.53%;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767.55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6669.62万元。

  资料显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创建于1983年,逐步由单一焦化企业发展成为跨洗煤、炼焦、轧钢、电力、建材、国际贸易等多种行业在内的大型企业集团。2003年2月12日,“安泰集团”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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