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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因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被责令改正
2025-03-13 记者 李晃 来源:经济参考网

  震安科技(300767.SZ)3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云南监管局(下称“云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号)。

  经查,云南证监局发现震安科技存在四方面问题,包括公司治理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及内部控制不规范。

  其中,公司治理不规范体现在:一是部分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存在瑕疵,部分董监高未按规定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仅推举了一名股东参加监票。二是在审议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议案时,拟作为被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未回避表决。三是部分独立董事未在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四是部分“三会”会议文件记录或存档不准确、不完备。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体现在:一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日超过董事会授权的管理期限。二是以募集资金置换中介费用事项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且未披露。三是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告中披露的个别日期存在错误。

  会计核算不准确体现在:一是部分包安装项目在确认收入当期未同步结转安装成本,成本结转与收入确认不匹配,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二是对个别客户未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不充分,应收账款减值计提金额不准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三是部分制造费用会计核算存在跨期,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四是个别项目合同履约成本入账不完整,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内部控制不规范体现在:一是采购及供应商管理不规范,部分物资存在先入库后检验的情形、部分采购计划及合同未按规定权限审批、供应商资格管理不规范。二是产成品入库管理不规范。三是收入确认单据存在瑕疵。

  云南证监局指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对震安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震安科技成立于2010年1月4日,于2019年3月29日登陆深交所,是专业从事建筑减隔震技术咨询,减隔震结构分析设计,减隔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安装指导及更换,减隔震建筑监测,售后维护等成套解决方案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震安科技近年业绩相对承压。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94亿元,同比下降22.65%;扣非净利润为-0.44亿元,同比下降143.60%。而据震安科技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4年实现营收3.97亿元至4.36亿元,预计扣非净利润为-1.37亿元至-1.76亿元,亏损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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